首页 > 政务信息 > 局文件通知 > 正文

2017-02-15 发文单位:四平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0

四教通字【2017】6号

关于评选全市教育系统“四师一满意”主题教育活动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辽河农垦管理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

从2012年起,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了“立师德、铸师魂、强师能、正师风,做人民满意教师” (以下简称“四师一满意”)主题教育活动,几年来,取得了积极的成效。这期间有许多同志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做了大量工作,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干劲,推动“四师一满意”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四师一满意”主题教育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是在“四师一满意”主题教育活动中组织和参与的同志均可参加评选,其中包括一线教师、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等。

二、评选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能够履职尽责,爱岗敬业,作风踏实,积极进取,圆满完成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2、工作能力强。工作执行力强,在“四师一满意”主题教育活动中,能团结协作开展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成绩突出。

3、业务水平高。刻苦钻研业务,注重经验积累。能够对活动进行深入挖掘,提出新思路、新举措,以特色提升活动效果,取得了新突破。

三、名额分配(见下表)

QQͼƬ20170215111159.png

四、评选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经过充分酝酿,坚持标准,切实把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素质好、执行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同志评选出来,要坚持体现面向一线、突出实绩的原则。

2、本次评选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受到过党、政纪处分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评选。

3、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本地区的评选推荐工作,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由本单位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4、登记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同时上报电子稿。请于2017年3月10日前将《四平市教育系统”四师一满意”主题教育活动先进个人登记表》(附件)报送四平市教育局“四师一满意”主题教育活动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的自行取消评选资格。

联 系 人:国静

联系电话:18684343030

邮    箱:sishiyimanyi@163.com  

四平市教育局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四平市教育系统”四师一满意”主题教育活动先进个人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