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08 发文单位:四平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0
四教通字[2018] 15 号 |
关于表彰2017年度四平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市)区教育局,辽河垦区教育局,新开区文化教育服务中心,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要求,2017年我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关规定,依法统计,踏实工作,实事求是,无私奉献,顺利地完成了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任务。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鼓励教育系统统计部门和个人更好地为我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激发对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下发了四平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7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四教通字〔2017〕212 号)文件。经研究,决定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中25名统计个人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详见附件)。
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统计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我市教育统计事业再创佳绩。各县(市)区、各学校全体统计员要以优秀统计员为榜样,扎实工作、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以严谨的工作态度、朴实的工作作风和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为全市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四平市教育局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