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7 发文单位:四平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0
四教通字[2018]52号 |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市本级地名普查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教育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学校:
根据四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市本级地名普查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四平地名普查组发[2018]1号)文件要求,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和学校需填写《地名普查登记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志登记表》和《地名普查信息表》。现将《关于开展市本级地名普查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四平地名普查组发[2018]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于4月20日之前完成电子版填报,4月25日之前完成纸质版填报,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教育局发展规划科1份、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办(市民政局基层工作科)1份。
联系人:王薪薪 联系电话:3266492
填报咨询QQ群:677414329 咨询电话:17743019429
附件1:《关于开展市本级地名普查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附件2:《地名普查登记表》
附件3:《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志登记表》
附件4:《地名普查信息表》
附件下载:附件.zip
四平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