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吉林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和四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等相关文件精神,推动全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确保研学旅行活动安全、规范,经与四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发委)沟通协调,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方式,对我市研学旅行活动的承办方进行公开评审。
一、评审对象
符合条件的研学旅行公司或旅行社。
二、申报条件
1、应为依法注册的研学旅行公司或旅行社。
2、符合旅游行业标准(LB/T054-2016)的要求。
3、注册资金不少于150万元(含)。
4、固定经营场所不少于100平方米(含)。
5、连续三年内或公司成立以来无重大质量投诉、不良诚信记录、经济纠纷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6、应设立研学旅行的部门和专职人员,有承接 100 人以上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团队的经验。
7、应与供应方签订旅游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8、旅行社责任险必须是国家保险示范项目的产品:
说明:未达到研学旅行社责任险标准的,必须附《旅行社责任险补足承诺书》。经评审符合被推荐条件的,接通知后,必须在7日内补足保险标准,否则将取消推荐资格。(研学旅行责任险标准:单次事故赔付限额应不低于1000万元;单人单次赔付限额应不低于60万元;购买意外伤害险单人单次不低于25万元)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资料真实,证照在有效期内。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持身份证复印件(审核原件)。委托代理报名的,持《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审核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审核原件)。
3、申报资料中提供《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责任险保单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确认。
4、推荐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5、申报人认为需要的资料。
6、申报材料一式十份,密封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申请处理。申报材料纸质版须于5月9日11:00前,送达市教育局德育办。
联系人:姜 丽 联系电话:13500967046
四、评审办法
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旅发委等相关部门组成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
五、方法和步骤
1、网上报名
具备条件的研学旅行公司或旅行社,将填写好的《四平市第一批研学旅行承办方公开评审报名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lspjiangli@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5月9 日11:00时,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评审
由专家组对申报材料现场拆封,依《四平市中小学研学旅行推荐承办方量化评定细则》进行现场评审。
3、公布结果
评审结果产生后,将以四平市教育局文件形式,在www.63365.com上公布。
4、结果公布后,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推荐资格。
四平市教育局
四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