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4-03-06   来源:记者站     浏览数:

四平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赵青山
2014年3月5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和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回顾总结2013年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任务。
    一、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简要回顾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中央、省委、市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的高度,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部署、新要求。从八项规定到六项禁令,从反对“四风”到倡节俭,从治理“舌尖上的腐败”、“车轮上的腐败”、“会所里的腐败”,到狠刹用公款送节礼等不正之风,连出“反腐组合拳”,体现了中央抓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
过去的一年,市教育局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
1结合教育实际,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13年初,市教育局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召开“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了中央、省、市纪委会议精神;部署了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行风建设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依据《四平市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分细则》,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实行常态管理,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干部任用、年度评优的重要依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自觉抵制“四风”和不落实问题。采取多项举措,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教育部20条要求和省委、市委的具体要求一是制定下发了《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的十条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教育系统执行《八项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二是编印了《四平市教育局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手册》,印发到市局机关各科室、市直属单位(学校),做到人人知晓,认真执行。三是转发了《四平市公务接待用餐管理暂行规定》;制定了《四平市教育局接待制度》和《四平市教育局机关办公用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接待用餐标准,严把报销关口。四是加强了对党和国家政策理论的学习,增强了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抵制腐败的防范意识和惩治腐败的监督意识。局班子成员分别签订了《廉洁自律公开承诺书》,切实加强自身约束,认真遵守《廉政准则》。五是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不落实问题、廉洁过中秋节、国庆节的专项检查。对市直属单位(学校)公车使用情况和2013年的会议费、办公费、招待费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使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提出的“六种风气”得到有效落实。
    3、分解重要权力,严格执行“5+1”制度。局党委严格执行“5+1”制度,进一步明确班子分工,成立内部督查小组,加强了对分管领导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决策、民主监督、公正公开”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变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经集体充分讨论后做出决策,集中分管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的意见,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及时、详细向上级报告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个人的重大事项,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职责。
4、认真履职述廉,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市教育局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市纪委制定的述廉制度,于去年年底分别向市纪委递交了述职述廉报告,一把手向市纪委全委会进行了述廉。同时,通过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等方式,努力查找不足,主动听取批评意见,提高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二)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建立组织机构,进行常态化管理。市教育局在“规范权力运行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了“五权”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五权”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把“五权”工作列入全市教育系统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限权、确权、配权、示权和重要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常态化管理。
2、完善控权制度,加强权力运行监管。根据四平市惩防办《关于“五权”工作示权重点项目和控权保障制度审核备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市教育局进一步梳理权力,强化监管。一是明确重点示权项目29项,逐项明确了行使依据、权力内容、相关责任人,制定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控权保障制度。二是制做了《四平市教育局“五权”工作示权重点项目审核备案相关材料汇编》。三是通过www.63365.com、局域信息网、公示板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职权范围、重点示权项目,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控权保障制度,主动接受全体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四是积极构建防腐平台。2013年,共投入资金三万元,推动网站平台和防腐平台建设。目前,四平市教育信息网已经成为四平市教育局对外宣传、信息发布、同社会交流、教育资源共享的重要平台和窗口,被教育部评为“地市级五十佳教育门户网站”。
3、加强思想教育,积极培树经验典型。一是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正反面典型教育、“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和教育系统预防职业犯罪讲座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做到“明确红线、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二是深入开展了“四师一满意”主题教育活动,以“万师进万家、真情帮万生”等活动为抓手,增强广大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廉洁从教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三是开展廉政建设宣传稿件征集活动,深入挖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新举措、新经验、典型事迹和先进个人,全年有多篇稿件在《浪淘沙》期刊上刊登。2013年6月5日吉林电视台法制频道《聚焦软环境与政行风》栏目对我市教育行风建设进行了专题报道。
(三)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采取重要节点加强监督检查、重要工作加强监督力量等多项有效措施,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强化办案效果,端正行业风气。一是强化了期初收费检查和治理教育“三乱”的力度。一年来,共查处、清退各类违规收费金额累计46.95万元;接到群众举报电话116个;举报信16件;部际办、省厅纪检监察部门和市纪委转办28件;接待群众来访8人次。党政纪处理15人,通报批评8人,有力的遏制了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违规行为的发生,纠正了行业不正之风,维护了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二是开展了反腐倡廉谈话教育活动。去年共梳理、排查举报信息132个;全系统开展反腐倡廉谈话教育29次,约谈36人。同时,对平级调动、提拔任免的22名干部,全部进行了任职前反腐倡廉谈话教育。三是加强了对考风考纪的监督。去年局纪委监察部门对中考、高考、研考、自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特长生加试和特岗教师招聘等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维护了各类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广大考生的正当权益。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的单位和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有力,缺乏主体意识和内生动力,反腐败合力有待进一步形成;不良作风积习甚深,“四风”和不落实问题还比较突出;教育“三乱”问题依然多发,学校违规收费,个别教师违规收受礼金,体罚学生、违规办班补课等问题还时有发生,群众对此反响较为强烈,社会影响很坏。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任务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一年。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全面分析了党面临的形势,深刻阐述了事关党的建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特别强调要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要求全党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这次讲话再次表明了我们党改进作风、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对形势的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坚持不懈地加强党风建设,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反腐倡廉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全面落实,为顺利完成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作风保证。
2014年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和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具体规定精神,强化执纪监督,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和不落实问题;加强行风建设,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审查力度,有效解决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突出问题,强化师德师风问题治理,保持惩治腐败和纠正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全面推进“五权”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负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一定要充分认识中央反对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一定要充分认识遵纪守法的极端重要性。在思想上警醒起来,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在实践中行动起来,要知所循、知所守、知所惧,做廉洁自律的表率,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第一,要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巩固惩防体系建设成果,研究、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任务分解,搞好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考核结果运用机制,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要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预警体系和科技防腐平台,大力推进党务、政务、校务公开,认真执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制度》(不得直接管人事、财务、采购、行政审批和工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制度》、《“一把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一把手”向纪委述廉评议制度》和《“一把手”违反五项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在抓规范、抓巩固、抓提高上下工夫、求实效。
    第三,要强化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继续加强对干部人事变动、招生考试、财务管理、基建项目和大宗物资采购等关键岗位、重点工作的监督,分解重要权力,完善各项控权保障制度。
    第四,要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强化对领导干部和教师的管理与教育,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四师一满意”主题教育活动和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树立廉政典型,营造知廉、崇廉、尚廉的校园文化氛围;进一步落实廉政谈话提醒、廉政承诺、廉政风险告知和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形成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纠正“四风”和不落实问题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的是铁的纪律。干部出问题,都是因为纪律的突破。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牢记党对干部的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地执行党的纪律;要摆正“公私”关系,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自觉抵制“四风”和不落实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问题整改与工作落实等方面的监督,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的具体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单位(学校)、局机关各科室要把作风建设摆在全市教育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位置,继续倡导省委提出的“清廉、敬业、和谐、务实、创新、学习”六种风气,纠正“四风”和不落实问题,以实际行动转作风、树新风。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的十条规定》,健全作风问题发现查处问责机制,认真落实执行,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力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大教育经费监管,从严控制行政经费支出,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严格出行管理,加强民主决策,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费预算核算,严禁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
二是要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组织纪律。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要加强教育和组织管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绝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要保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三是要认真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古语云“水滴石穿,绳锯木断”,“鞭靴不已,必及金玉”。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谨言慎行,勿以官小而不廉,勿以权小而不为,勿以利小而不据,勿以事小而不公,要模范遵守各项规定,明确红线,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要防微杜渐,认真遵守《廉政准则》,树立良好形象。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执行公车配备的有关规定。
    (三)落实监督责任,强化对各项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
有权必有责,用权必受监督。权力有大有小,但无论大小,一旦失去监督,就有可能被滥用,就有可能滋生腐败。纪检监察部门要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中央、省、市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把握政治方向,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根据中央、省、市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加强对教育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工作部署执行情况、教育资金使用情况和教育惠民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的教育政策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3、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形成运转协调、衔接紧密、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
4、加强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切实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建立健全决策公开、财务信息公开、人事工作公开等配套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5、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规范与治理。要严格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审批程序,严把审批关口。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校)收费、财务、学籍、班级设定、班额、执行国家课程标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6、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必须保证不出问题。全系统要加快“六项五个一”学校安全建设工程,积极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按照“六项五个一”标准,在本学期实现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覆盖。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对校园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和“六项五个一”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无正当理由不落实的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四)加强行风建设,有效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
教育“三乱”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也是行风建设必须破解的重点难题,具有很强的顽固性、反复性。这一问题,严重破坏了立德树人的环境,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严重损害了教育的社会形象,严重破坏了教育的社会声誉。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认识到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而是必须经常抓、反复抓、持久抓的一项工作。我们要从小处做起,从预防“微腐败”做起,大家都要在这个问题上“签字背书”;要“严”字当头,克服“好人主义”,绝不能装糊涂;要“一案双查”,责任倒追,用严格的纪律、严厉的手段,促进行业风气的根本好转。
    1、有效解决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问题。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纠风治乱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贯彻《吉林省治理和纠正学校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深化教辅材料散乱治理,强化师德师风突出问题治理,以零容忍的态度治理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严禁中小学校违规组织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课;严禁违规征订教辅资料;严禁校外机构利用学校场地举办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坚决制止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的行为。
    2、坚决治理违规招生问题。要巩固2013年“小升初”取得的成果,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中小学校的招生政策,对违反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违规招生等行为,严肃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继续做好考试监督工作。要把严肃各类考试的考风考纪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坚持常抓不懈。纪检监察人员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招生考试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党政纪问责。
4、充分发挥正面舆论引导的作用。加强行风建设正面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加强对社会舆论的正面引导,积聚有利于教育发展的正能量,避免负面信息和虚假信息的影响扩大化。
(五)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腐败问题得不到及时查处,对党、对教育事业、对干部、对学生都是严重危害。必须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1、提高案件线索的发现能力。要积极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通过信访举报、财务审计、专项检查等方式发现问题,梳理案件线索。坚持澄清事实、扶正祛邪,对来信来访举报问题查实的,要依法依纪处理;对举报问题情况不实,诬告乱告的,要在一定范围通报说明,通过查信办案,树立正气,培育正能量。
2、坚持抓早抓小抓典型。抓早抓小,就是要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争取让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抓典型,就是坚决查处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滥用权力违反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干预职称评定、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后勤、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问题。特别是顶风违纪典型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通报曝光,发挥警示作用。
3、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要做好群众举报、上访案件的查办、督办工作,按照市纪委的要求,实行“一案双查”,责任倒追,严格依纪依法文明办案;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特点、规律,查找制度和监管上的漏洞,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
4、深入开展全市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和省检察院下发的《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方案》要求,与市检察院密切配合,认真梳理和查找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基建项目、大宗物资采购、人事任免、招生录取等重点环节存在的问题,下决心解决“小金库”等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的预防职务犯罪长效机制。
(六)全面履行职责,加强教育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入贯彻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要求,聚焦中心任务,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业。
首先,要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坚守责任担当,坚持忠诚履职、依法履职、全面履职,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接受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不履职尽责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其次,要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素质和能力。要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能力,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使用,为他们的政治成长创造条件。
再次,要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监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按照正人先正己的要求,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的相关规定,带头纠正“四风”和不落实问题,为全系统干部做表率。对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并严肃处理。同时对泄露秘密、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将追究党纪和法律责任。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繁重、艰巨。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我市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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