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纲要》贯彻落实情况

2016-02-02 来源:法规科 浏览次数:0

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通知下发以来,市教育局能够充分认识依法治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纲要》的关键和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学习贯彻《纲要》精神,并结合《纲要》总体要求,部署有关工作。

一、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一是成立权力清单领导小组确保编制工作有序进行。2015年市教育局成立了权力清单梳理完善和建立责任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分管领导负总责具体抓,政策法规科科长负主责逐项落实,各相关科室(单位)按照职权分工完成具体工作。制定了编制权力清单工作方案,抽调人员进行培训,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第一时间确定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规定每项内容具体完成时限,确保编制权力清单工作有序、有效推进。二是完成了教育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工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市教育局权力清单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教育行政权力清单标准化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建立了权责清晰的分级负责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机构和职能调整变动情况等,及时调整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市教育局根据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对照行政审批等10类行政权力,对现有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2016年4月市政府下发《市政府决定减少的行政职权目录》,将原来第九项:其他行政职权——对县(市)、区教育部门行政行为作出复议决定,“转为共性权力”。目前,我局确定工作中涉及的行政权力有3类共8项内容:其中行政许可类2项,行政处罚类5项,行政给付类1项。以上现有权力事项中有6项为局机关行使,有2项为局下属事业单位行使。

二、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今年以来全市教育系统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构,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稳步、顺利开展。一是市教育局每年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市教育工作要点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并与其他教育工作同检查、同考核,确保普法工作责任落实、普法工作任务落实。二是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专人负责依法行政教育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三是制定了《四平市教育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各县市区教育局及直属各单位相应制定了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层层明确了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四是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制定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了学习对象、学习内容和实施步骤,做到了“四有”“ 四落实”,即做到依法行政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创新;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任务落实、目标落实,为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全面营造教育法制环境

  全市教育系统以学校法制教育为主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积极营造法制工作教育宣传的良好舆论氛围,为教育工作的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教育法制环境。一是充分利用教育电视台、教育网站等媒体,加大教育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及时公开、宣传教育政策和普法情况,四平市教育网专门设立教育法规政策栏目,对全市教育系统普法活动和教育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去年以来累计宣传刊播各类普法新闻消息40条。二是在四平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公开教育法律法规,公开接受群众评议、监督,先后在政府网站发布政务公开66条,在市教育信息网站发布631条(内容包括市教育局及各县(市)区教育动态、政务信息等内容)。三是各县(市)区教育网站和校园网经常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通过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橱窗以及普法课堂开展宣传教育,促进了广大师生员工法制意识的提高。四是创新工作载体,大力开展干部、教师和中小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年初市教育局组织6个县(市)区和市直学校共98所学校中小学生34322人了参加“首届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合格率达80%,进入复赛人数为28246人。全省有25所学校获得杰出组织奖,我市有7所学校获得杰出组织奖。全省有105所学校获得优秀组织奖,我市有19所学校获得优秀组织奖。全省有120所学校获得组织奖,我市有22所学校获得组织奖。四平市教育局被评为 (地市级)教育局“优秀组织奖(团体)”

四、突出依法行政工作重点,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2015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24件,2016年正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14件,8月中旬准备召开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开答复会,积极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教育重点、热点问题,积极推进教育法制环境建设,有力促进全市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二是专项整治行业不正之风。2015年以来,对在职教师利用寒暑假违规有偿补课办班进行整治,对中小学春、秋季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共处分教师21人、诫勉谈话13人、处理校长5人,涉及违规金额100余万元。三是大力实施“阳光招生、平安考试”工程。加强各项考试的标准化建设,严格整肃考风考纪,严厉打击高科技作弊,实施高考“无声入场”,强化考试安全保密工作和考务管理。几年来,我市各项考试工作均平稳顺利,得到了国家教育考试院和省教育厅的充分肯定。四是修改完善学校章程建设。借助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验收的有利契机,市教育局督导室、基础教育科、体委艺处、法规科联合对全市迎检的631所义务教育学校《学校章程》和健全规章制度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修改建议,同时规范了学校决策制度、教育教学管理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议事、决策和监督程序,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依章办事,实现了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五是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强化学校民主管理,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校务公开,中小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受到中国教育工会表彰。年初以来市教育局教育工会深入全市28所学校和单位,对学校民主管理三个三建设,进行全面调研。积极推动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和工会独立账户全覆盖。到目前为止,全市100多所学校已经按照要求,规范了工会组织建设;建立了工会独立账户;健全了民主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保障了学校民主管理工作顺利实施。经过审查和筛选,共评选了10个最佳“金点子”和15个优秀“金点子”,并汇编成册,向全市推广。六是坚持校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学校行政领导为主的领导体制和以工会为主的监督机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把校务公开工作上升为学校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工作方式,使其与规范学校管理相结合,与扩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相结合。在校务公开工作中,建立了“一板、一箱、一话、一簿”(即:“校务公开展示板”、“举报箱”、“举报电话”、“教师大会记录薄”)的校务公开工作模式。教职工代表大会成为解决许多长期困扰学校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主要途径。目前全市95%以上学校和单位完成了年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七是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认真实施校园安全“六项五个一”工程,积极构建网格化管理、标准化建设、信息化控制、社会化监督等“四化融合”的教育安全监管体系,我市的工作经验得到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和省教育厅的肯定。八是加强教育督导。实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全市共设置95名专兼职责任督学,对253所公办学校(幼儿园)实行挂牌督导。

    五、健全完善制度体系,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序推进

   是制定责任清单,依法依规确权。根据工作安排,市政府完善权力清单工作从年初启动,市教育局成立了四个审核组(财审科、人事科、发展规划科、教育监察支队)、一个综合复审组(政策法规科),以完善权力清单、建立责任清单为载体,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又一轮清理。对照已经建立的权力清单建立责任清单8项,其中行政许可类2项、行政处罚类5项、行政给付类1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理清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2项;根据实际工作建立2项公共服务事项。对应行政许可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项。按照市教育局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梳理工作。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围绕“两高一无”(行政效率最高、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无)的目标,严格执行各项行政审批的工作规范、操作流程。在行政处罚方面,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等规定,在执法中遵循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注重行政执法的实际社会效果。 一是强化监督管理,注重有效服务。市教育局2项教育行政许可中,两项审批均无收费。进一步加强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与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今年,教育系统未出现一例因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教育行政执法主要涉及教师资格认定和民办学校筹设同意和设立(合并、分立、变更、终止)审批2项。2015年以来我局共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2763件,认定2763人。受理“民办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事项1件,终止办学并注销2件。不予许可0件。对审批的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高中阶段文化补习类非学历民办机构,经常性的深入跟踪指导、检查,每年在1月1日前、4月1日前进行年审、年检,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对民办教育机构进行清理规范,全市共限期整改272所、停业整改42所、停止办学34所。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根据市政府的有关指示,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制作并完善了《四平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制度》、《四平市教育局社会服务承诺制度》等相关制度。我们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突出重点,及时公开重要事项。抓住涉及关键工作、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从内容和形式上重点加以深化。重点公开了教育局工作职能、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公开了教育局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各个月份的工作要点,特别公开了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教育收费标准、学籍管理、招生、民办教育机构申办、教师资格认定等办事程序,公开了教育局工作的法律依据和文件依据,达到群众直观、方便,办事程序简化,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了勤政为民的目的。三是建立和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2015年12月,按照《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四政函〔2015〕12号)要求,我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有:《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四教通字〔2010〕140号)、《四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的意见》(四教发〔2011〕2号)、《关于做好我市公安系统功模子女入学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四教联字〔2012〕2号)、关于下发《四平市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四教通字〔2012〕64号)、关于印发《四平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四政联〔2013〕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四教发〔2013〕6号)、《四平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四教通字〔2014〕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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