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教育部第二届全国学生 “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暨“全国青少年 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的通知

2017-08-18 来源:法规科 浏览次数:0


各县(市)、区教育局、辽河农垦管理区教育局,市直各高中:

为进一步普及法治知识,培育法治观念,弘扬宪法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暨“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的通知》要求,市教育局将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参加本次活动和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要广泛动员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并以宪法与国家、宪法与社会、宪法与个人等为主题,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学校的演讲比赛活动,于9月15日前完成本级演讲比赛,并按照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将成绩优异学生代表及其指导教师名单报送至市教育局(报送人数及其他事项依据省教育厅相关安排另行通知)。市教育局将根据推荐情况,组织市级选拔比赛,选择优秀选手代表我市参加省级选拔赛。

(二)积极参加青少年学生法治网络知识大赛。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要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认真研读规则流程,利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部署、组织学生开展网上学习、测评和竞赛活动。大赛分小学高年级、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三个组别,原则上凡符合此次比赛参与对象条件的要全员参加。网上竞赛平台开放至11月30日,请各学校尽快登陆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static.qspfw.com/xfweb/index.html或www.qspfw.edu.cn/)竞赛平台,完成管理员注册认证工作,开通网上竞赛的网站和工作平台,组织学生参加竞赛,不断提高广大学生学法、懂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广泛发动。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教育部《通知》要求,加强领导,层层发动,逐级部署,使活动和比赛能够为学校、教师和青少年学生广泛知晓并积极参与。

2.明确要求,及早部署。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组织实施,于暑假前将此次活动和比赛部署完毕。可将此项活动作为学生暑期作业进行安排,广泛动员中小学生积极参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积极宣传,务求实效。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高中要按照教育部要求,以弘扬宪法为宗旨,组织各级各类学校以专题讲座、社会实践、班队活动、升旗仪式、文艺活动、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市教育系统学宪法、护宪法权威的浓厚氛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要以组织参加此次活动和比赛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丰富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要充分利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平台资源,为学生学宪法提供服务和支持,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电话:3266761。电子邮箱:spjyfgk@163.com。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暨“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的通知.doc

 

                           2017年7月10日

                            四平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 孟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