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和四平市教育局、四平军分区政治部《四平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个人申报、学校初审、区教育局复审的基础上,四平市教育局、四平军分区政治部联合进行资料审核和实地核查,初步认定10名同学符合驻平现役军人子女中考优待条件,5名同学符合艰苦边远地区和二等功军人子女中考优先条件。又据《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个人申报、学校初审、区教育局复审的基础上,四平市教育局进行了审核,初步认定1名同学符合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中考优待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月19日—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具实名向四平市教育局、四平军分区政治部反映并提供相关依据。
联系人:四平市教育局 韩健民 3266474;
四平军分区政治部 王磊 3674152。
四平市教育局 四平军分区政治部
2018年6月19日